5月25日 今日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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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amuel 4-6:23; John 13:31-14:14; Psalm 119:17-32; Proverbs 15:31-32 凡事求問耶和華,是大衛蒙福的秘訣;尤其是當大敵壓境,倚靠神就成為得勝的關鍵。“非利士人聽見人膏大衛作以色列王,非利士眾人就上來尋索大衛;大衛聽見,就下到保障。非利士人來了,布散在利乏音谷。大衛求問耶和華說:我可以上去攻打非利士人麼?你將他們交在我手裡麼?耶和華說:你可以上去,我必將非利士人交在你手裡。”(撒下 5:17~19)我們所敬拜的神,並非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的偶像,而是大能的神!祂看顧祂的兒女如眼中的瞳人一般。當大衛求得神的旨意之後,就開始行動,“大衛來到巴力毘拉心,在那裡擊殺非利士人,說:耶和華在我面前沖破敵人,如同水沖去一般。因此稱那地方為巴力毘拉心。非利士人將偶像撇在那裡,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拿去了。”(撒下5:20~21)雖然此次大衛得勝,但是“非利士人又上來,布散在利乏音谷。大衛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不要一直地上去,要轉到他們後頭,從桑林對面攻打他們。你聽見桑樹梢上有腳步的聲音,就要急速前去,因為那時耶和華已經在你前頭去攻打非利士人的軍隊。大衛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攻打非利士人,從迦巴直到基色。”(撒下 5:22~25)神又使大衛得勝,此次是使用另一種戰術;從這裡可以看到神不僅是大能的神,同時也是萬軍之耶和華!這就是為什麼凡事都要求告神的原因,因為祂每一次的作為都蘊含著奇妙。當神回應時,不僅在使我們脫離所面臨之難處,還叫我們更進一步認識祂的奇妙。 雖然大衛凡事求告神,但在迎約櫃的事上卻疏忽了,沒有經過考察,用新車迎約櫃。其實這種迎約櫃的方法令人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恐怕大衛是參照當初腓利士人如何將神的約櫃送回的方法。因而導致“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 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 神的約櫃旁。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毘列斯烏撒,直到今日。”(撒下 6:6~8)原本歡樂的迎約櫃,卻發生一場悲劇,而以懼怕收場。所以,我們在服事神的任何事上,不能憑著自己的熱心,或是依據自己的喜好,來臆測神的心意;而是要根據神的話語,依循祂的命令,順服聖靈的帶領;這樣的服事才能符合神的要求與喜悅。感謝神,大衛經歷這事,他並沒有放棄;取而代之的是,詳細考察了神的約櫃搬運的方式。大衛發現需要利未人用肩來抬,而不是用車運。與此同時,大衛觀察約櫃在俄別以東的狀況,發現神賜福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因此大衛確定迎約櫃是神所喜悅的,只是問題出於搬運方式的錯誤。既然知道原因,大衛立刻改正迎約櫃的方式,“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 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裡。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撒下 6:12~15)這激勵我們在服事上出狀況時,不要灰心,先回到主前,審視問題所在。相信必能發現問題所在,因為還有聖靈的引導,不但知道問題所在,還為明白當怎樣行。一旦知其所以然,也知當之所為,就立刻付諸行動,必能討主的喜悅。
DavidLi • 2026年5月24日,11:15PM
2 Samuel 2:12-3:39; John 13:1-30; Psalm 119:1-16; Proverbs 15:29-30 “踰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 13:1)主這話充滿著祂的愛!主的愛是恆久的,也是不變的。人的愛有限,會因著時空或世上許多因素而有所變化;唯有主的愛不受這些因素影響而有所改變;這是因為耶穌基督是神的愛在地上的彰顯與見證。神是愛,神的愛不受時空的限制,祂的愛從亙古直到永遠未曾改變過!神既愛世人,願意捨了祂的獨生愛子;而耶穌基督捨己的愛,就與天父的愛在天地間互相輝映,使凡信祂都能得著神在愛中所預備的救恩。 信而順從,這是主所喜悅的,也是蒙福的秘訣。在約翰福音13:4~17中,耶穌給門徒洗腳,這是蘊含了許多的教導,首先就是彼此相愛。給對方洗腳,是愛在行動上的表現,放低自己的身位給對方洗腳,看似取了僕人的樣式,但實質上卻是捨“己”,而與基督有分了;因為耶穌先如此行,為他們立了榜樣,正如耶穌當時所說:“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 13:13~17)還記得主曾經三次向門徒提到祂將要被交在人手中,受許多的羞辱,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後三日復活,而當時門徒的反應,雖然有點憂傷,但令人印象深刻的卻是他們爭誰為大!主耶穌在這裡給門徒洗腳,給予他們之前這個紛爭下了最好的註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22:27)耶穌的教導在於祂親力親為!祂不僅為門徒、同時也為日後所有蒙恩之人樹立了榜樣,可以照著祂所做的行出來,這樣就與祂有分了(約13:15)。與主發生關係,不在乎事的大小,而在於所行的事上是否遵行祂的話!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約13:21)耶穌不僅僅一次提到這事,祂的目的是要顯出這人的惡行嗎?當然不是!祂如此行的目的,乃是希望挽回加略人猶大的心;因為祂願意人人得救,不願一人沈淪!耶穌深深知道被世界所誘惑、為世界王所網羅的感受,是很難靠著自己能力從其中掙脫的(約13:2)。想要有出口,必須靠祂口中所說的話。主話語有能力的原因,是因為祂曾親自經歷過試探,並且靠神的話語勝過試探。很可惜,猶大錯失許多機會,就是耶穌在為門徒洗腳時,提醒猶大一次(約13:11)。在吃飯的時候,耶穌又提醒猶大,無論是言語上、或是行動上,“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罷!”(約 13:26~27)執迷不悟,是當時猶大的寫照!然而,我們也不要為猶大對主的提醒無動於衷的舉動感到驚訝,因為一個人陷在誘惑之中,就是這種景況。當耶穌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罷!這句話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耶穌催促猶大去做出賣祂的事,其實不然!耶穌一方面藉著拿餅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顯明是猶大將要出賣主,希望其他門徒可以阻止猶大,但奇妙的是,竟然沒有一個門徒阻止猶大,甚至他們不明白耶穌這樣的“明示”,以為主打發猶大出去辦事。另一方面,乃是希望猶大能從誘惑中醒悟過來,也是主耶穌最主要的用意,以通俗的解釋主的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我知道你要賣我,你想要怎麼做,就去做吧。此時猶太有決定權,可惜猶太沒有抓住這最後的機會悔悟。可見人憑著自己想要勝過誘惑是何等的難!若是順服主的話,就能得救,甚至於蒙福。當然我們知道猶太在事後有悔悟,但為時已晚。對於猶大,主耶穌不是沒有能力阻止他去做出賣的舉動,但主更尊重人的選擇,這是神的原則,不僅僅是對猶大,並且是對所有的世人。就是因為如此,將來當主再來審判世界時,屆時沒有任何人可以對主說沒有給過他們機會悔改。“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詩 119:1~3)
DavidLi • 2026年5月23日,11:52PM
2samuel 1:1-2:11;john 12:20-50;psalm 118:19-29;proverbs 15:27-28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 12:26) 服事主,蒙恩得救後必要的職事。服事對象相當明確,但必須謹慎的一點,就是持定。耶穌此處明說,服事主,就當跟從主。跟從主,是一持續不間斷地行動,並時刻儆醒。當然這對象,是主!惟有如此,才能漸漸地知主心意,能按著祂的心意服事。若不儆醒、並常自我審視,可能在跟從主一段時日後,逐漸偏離了初衷!若偏離了主,就會發生以為是跟從主,但實際上是走自以為是的道路。那如何分辨呢?自然得辨於內住基督生命的長進程度囉。因為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 10:10)主來了,不僅叫人得生命,並且祂是好牧人,牧養、餵養屬神的羊群;正如詩篇 23所述。至於被主牧養與餵養的羊,實際上就是常與祂同在,並緊緊跟著這好牧人前行的羊。當然這好牧人除了用杖與竿引導外,最常使用的就是聲音;因為,“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 10:5)如此看來,服事主的人,如何知其心意,就是透過聽主的聲音!主的聲音,自然是主口中所說的話。這話的範疇不會逾越聖經;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神話語的效能,顯明在聽話者生命上的變化,是由內而外,在行為上表現出來,並散發出基督的馨香!當然能將聖經從知識變成神“活”的話、成為生命供應的關鍵,就在於聖靈!聖靈引導人進入一切真理(約 16:13)。 感謝神,在祂豐盛的恩典裡為蒙恩之人預備完全了。有既定的職事,就是跟從主;又預備了跟從主一切所需,就是聖靈、並祂口中所出的話。更感謝主,呼召人來跟從祂!這有兩益處:一方面,是提醒神所既定的日常生活準則;另一方面,就是凡起而行來跟從祂的,都能得生命、並得的更豐盛!在如此良性循環下,自然能在任何環境安然居處;因有主的同在!不僅如此,服事主還能得的尊重,不是一個可能,而是一個必然!能得父的尊重,遠超世間一切!
DavidLi • 2026年5月23日,12:05AM
1samuel 29:1-31:13;john 11:55-12:19;psalm 118:1-18;proverbs 15:24-26 苦難,在人生道路上在所難免。對於無解的難處,既超過自身的承擔能力,又有外在鋪天蓋地的壓力,試想會如何因應?是被這苦難吞吃、無力再起?還有另有出路?感謝神,祂的確為人預備了出路!只要向祂呼求與倚靠,自然發覺這些原本無解的難處被解決的理所當然。大衛在非利士地的景況就是最好的例子。 大衛在非利士地洗革拉的日子,面臨許多的兩難的景況,尤其是在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大戰之前這時段,對大衛而言,難處是一波接著一波,並且每一難處都是難解的。感謝神,有神的運籌帷幄、並幫助下,與神的幫助:這些難處都迎刃而解了。從這兩致命的難處,來看神的作為: 1. 非利士人將與以色列人交戰(撒上 29): 對於這場戰役,大衛沒有理由、也沒有藉口不隨同亞吉一同出戰。想必大衛內心的交戰可想而知。對大衛而言,這是兩難的狀況;但對神而言,卻不是如此!祂解決此困境是輕而易舉!神動工在這事上,因這事與祂的旨意有著密切的關連。雖然這裡沒有看到大衛有什麼特別的行動,或謀畫、或向神祈求等。但他此等無作為正表現出一奇妙態度,似乎在等候神奇妙的行動。果然藉著非利士人的首領,解決了大衛的窘況,並且亞吉還用好言以對,打發大衛回洗革拉。若不是神奇妙的手段,大衛豈能如此圓滿的脫困! 2. 洗革拉被亞瑪力人侵奪: “第三日,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洗革拉。亞瑪力人已經侵奪南地,攻破洗革拉,用火焚燒,擄了城內的婦女和其中的大小人口,卻沒有殺一個,都帶著走了。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那城,不料,城已燒燬,他們的妻子兒女都被擄去了。”(撒上 30:1~3)對大衛而言,遠比前一難處更大!因為大衛不僅有親人被擄的窘迫,同時還有從跟隨他之人的憤怒。“大衛甚是焦急,因眾人為自己的兒女苦惱,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 神,心裡堅固。”(撒上 30:6)面對如此險峻的景況,大衛卻不失常常尋求神的人;這時所面對無解的景況,卻顯出大衛因應的秘訣:堅心倚靠耶和華!他能不被難處所困,就在於的眼目定睛於神。雖然大衛也會怨天尤人,但他深知是與事無補的。倘若我們留意,不難發現這事件隱藏著神奇妙作為:雖然亞瑪力擄掠了洗革拉,帶走了城內的婦女與其中大小人口,卻沒有殺一個!相當不可思議;不僅令人讚嘆神的奇妙。雖然神這奇妙作為當時大衛不知,但因他的全然信靠神,將神的奇妙“證出”。如此看這事,表面上是不好,但實際上卻使大衛更深經歷神!並且因著他如此信靠神,更證出神的奇妙。無怪乎,大衛能被神稱為合乎祂心意的人。藉此也可成為一切尋求神之人的激勵,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必須在凡事上如此倚靠神! 大衛在凡事上倚靠神,在於他平日操練。因此,當大衛在極大難處臨到時,能夠處變不驚;不但能勝過難處,同時還能在信心上更有長進。藉大衛如此經歷,使人認識神不但掌管萬有,同時在凡事上都有美意、並有奇妙的作為。至於祂的美意,必須靠著我們信心來尋求與經歷。所以信心的操練歷程,就是逐漸明白神的心意的唯一途徑。人生的意義,就在於明白神心意,且活在其中!
DavidLi • 2026年5月21日,11:44PM
1samuel 26:1-28:25;john 11:1-54;psalm 117:1-2;proverbs 15:22-23 主耶穌的至愛為何?為神的榮耀!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感謝神,因祂的恩典、蒙恩之人可與之發生連結,甚至得以進入祂榮耀!愛,是與神、並進而得以在祂榮耀裡的關鍵;這可在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事上得證。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並拉撒路。”(約 11:5)當然這不是口裡說說而已,因為愛,是有共鳴,是關乎生命;且至性至情的表現、溢於言表的。對於拉撒路患病,這病自然不是一般小病,是病危之徵,從馬大與馬利亞的舉動得知,“他姐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 11:3~4)耶穌的反應真不同與一般人!一般人可能二話不說、立刻起程前往。但主耶穌卻不同,祂表現的愛遠超人所知;竟然還停留了兩天!難道知拉撒路命該如此!的確,耶穌知道。但耶穌所知與人的所知不同。因為祂知道此事關乎神的榮耀!眾所周知,耶穌言行舉止都遵行神的定旨,當然在拉撒路這事上也是如此。拉撒路的病,關乎生死,但人的焦點是,拉撒路能否有一線生機,就是耶穌能及時趕來、使他並得醫治。但耶穌的所見,“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其中蘊含著: 1. 指望,並建立不同根基的“信”: 人的指望,多半建立在還有微薄的希望之上;但主賜予的指望,則是建立在祂口中所出的話。“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約 11:17)換句話說,當耶穌接到消息時,拉撒路還活著,但不久就死了。就算耶穌立即啟程,拉撒路已經死兩天了;所以耶穌特意遲了兩天啟程。在人看來,拉撒路是“死透了”,甚至可能發臭了(約 11:39)。對愛他的人而言,傷心絕望,在所難免。但這正是主動工之時,因祂名為奇妙。往往在無可指望中,因信仍有指望(羅 4:18),只要這事關乎神!當然這裡看不到在場有任何人有此信。這意味著,耶穌要建立人一個全新的信!這信,是超乎人的認知,甚至世間常理難以解釋;乃是建立在祂口中所出的話。那麼耶穌究竟說了甚麼?“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約 11:40~45)當然這些人的信並未達到耶穌所預期的完全,但給予人有所突破,不是憑眼見、或自我的認知、或世上的常理,單憑主口中所出的話。想要達到完全的地步,就是常在祂口中所出的話裡操練。 2. 為神的榮耀,且與神榮耀有份: 耶穌一切所行的目的,只有唯一,就是為神的榮耀。此番,不但為神的榮耀,還要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這不是意味耶穌要自取榮耀,而是父得榮耀,然後父榮耀子。這一次序性與關連性,蘊含著神救恩的奇妙與豐盛。“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 2:9)“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 2:6)就基督而言,既有因神而得的榮耀,卻沒有絲毫高傲,正是神兒子、且是獨生愛子所散發出來的生命氣息!神的救恩,就是使人能有如此生命,並且預備了得救之法,就是因信之法;這信,起初為人的信,然後因著信、以致於信,是建立在基督根基上!正如耶穌所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約 1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