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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活水 

1月30日 經節 

出埃及記 10:1-12:13

馬 太 福 音 20:1-28

詩 篇 25:1-15

箴 言 6:6-11

 

我要發言

主 題




感動分享  



exodus 10:1-12:13;matthew 20:1-28;psalm 25:1-15;proverbs 6:6-11
 “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他守誠實,直到永遠。”(詩 146:6)神已經向萬物顯明祂是唯一的真神,可惜有些人卻花費時間去尋找神,也有人想證明有沒有神,甚至有人製造神!此類捨本逐末的作為,不但浪費時日,同時還惹動神的怒氣。可惜這景象卻是常見的。其實神量給我們的時間,僅僅短短的一世間;從開始到終了,就好像一個倒數的計時器一般;只是每個人不知道其長短!感謝主,祂是公平的,不僅量給每個人都有“現在”,同時也給予人絕對權利,如何運用自己的“這時候”!倘若我們能夠好好運用“現在”,凡事能與神的旨意發生關連,就與永生發生關係了。與永生發生關係的重要性,完全在於神是否記念!換句話說,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積攢財寶在天上”(太 6:19~20)。
 信,是看起來容易,但實際上卻是最難做的完全的。所謂眼見為憑,恐怕這是人多半以此作為信神的依據與說法。然而,縱使真正看見了神蹟奇事,人真的就會信、且篤信不移嗎?答案有待商榷。單從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上,就能驗證。因為神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過程中,完全暴露人性這方面問題。首先從神在埃及地顯的十個神蹟來看,埃及法老與眾臣反應是甚麼呢?所見的就是人因著利益的緣故而反覆;似乎人的忘性相當強烈。好像好了瘡疤、就立刻忘了疼一般。其實可以一言以括之,就是“不信”!人的確有記性與忘性;人的忘性,是神預備給人用來忘掉不好的事,這與祂的饒恕有關的。至於人的記性,乃是神要人記得祂的作為與性情,也就是關於祂的慈愛、恩典與憐憫。可惜人對忘性與記性兩者的使用,恰恰相反!嚐嚐牢記人的不好,卻容易忘卻神的恩典。因此,人憑著天然,想要認識神,的確是難事,更遑論信神了!如此看來,如今成為神兒女的我們,倒是蒙恩的一群;不但抓住了時機,同時能以簡單的信,就得著神預備的豐盛恩典;正如主耶穌所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20:29)信心不憑眼見,當然神所量給我們的時間,自然不能蹉跎在屬世的事物上,或是僅僅停留在初信的階段;而是要積極地使用在凡事尋求神的旨意上!當然這必須聖靈的指引與教導。感謝主,聖靈,在神豐盛恩典中已為我們預備了!如此看來,在認識神的過程中,神已經除去所有疑慮與障礙了,神兒女應當是沒有藉口生命不長進了。若是仍舊內在主生命停滯不長的原因,恐怕只有一個,就是“懶惰”!所以,應當殷勤,這樣才能與神的性情有分,正如彼得後書 1:3~11所說,“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馬太福音20:1~16,是天國的比喻之一,主耶穌按著當時雇工的風俗,來說明天國的原則,使人容易理解,卻也點明了天國與屬世原則的分別。雖然我們的焦點會放在家主分發工錢的方式;然而,在主耶穌這個比喻中,讓我們瞭解更多關於天國的事物:首先,誰是主?當然我們會不加思索的說,家主是主。但真實情況真是如此嗎?這些雇工會臆測自己所得的工資,並且還會抱怨家主的不公;單從這兩點,就看出其實人都是以“己”為主,並且這個“己”是在天然的律中!其實,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何嘗不是如此,口口聲聲說基督是主,但常常都是我們自己作主;無論在日常生活上,甚至在事奉上,人的主意多多少少超過了祂的意念。另外,我們常常用屬世的邏輯來揣度屬天的原則;這就是比喻中讓我們看到了另一點,神的原則不同於屬世的原則,祂公平的絕對性;這“絕對”超乎屬世所能理解的。家主講定的工錢,是一天一錢銀子;所以,凡能在園子做工的雇工,到末了都可以領這個數目。然而,多做多得的屬世原則,若摻雜在這個比喻裡,似乎不無道理;然而,此論點卻不是違背了家主的原意!按照家主的定規,根本沒有如此的定義,所以有這論點和想法的,就是超越了家主;這就是真理與道理的區別!真理,從神而來;道理,卻是從人而來;道理的衍生,是滿足人,能夠被人接受為依歸,卻不是真理。真理,是出於神,看似沒有妥協的

  DavidLi   •   2024年1月30日,11:2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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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 8-9:35; Matthew 19:13-30; Psalm 24:1-10; Proverbs 6:1-5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太 19:16)相信這不僅僅是這人的問題而已,因為屬世教導的趨使人朝如此方向而行;對於永生,似乎是可以靠著人的努力得到的;但忽略了永生惟神所賜!因此,想得永生,不是靠自己能得,必須照著神預備的方法;就是進入祂的律,而不是依循世上的律!所以,主耶穌回答這人的第一句話:“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 19:17)善,唯有神是良善的;善事,自然是指著合乎神心意的事,並不止於世間所認定的好事。主耶穌的用意,是將焦點從屬世的,轉到屬天的!換句話說,永生不是靠做甚麼屬世的事而得的,而是要“進入”!至於進入的條件,就是遵守誡命。對於誡命而言,這人的確遵守了,“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太 19:18~20)既然這人一切都遵守了,為甚麼他還覺得缺少甚麼呢?難道是誡命不夠完全?絕對不是!其實他的疑問就是問題所在!就是他沒有深切體驗誡命的真意;就好像這些誡命是刻在石版上,而不是刻在心版上一般。若是如此,神的誡命就只是許多的“不可”與“應當”的條例;對持守之人必會成為聖潔的負擔。這不是神的原初之意!神的誡命的真諦,是出於愛,也成於愛,最後歸於愛!所以神藉著摩西所傳的十誡,是從愛神為開始,接著就是愛人;並且這愛神與愛人的次序絕不能顛倒!因為,當我們有了愛神的心,神必先用愛充滿我們,使這愛如同泉源湧流,不僅湧流、還漫溢出來!有了如此豐沛的神愛充滿,才能完全地愛他人;這樣,愛人如己的命令自然水到渠成了。對於愛人如己,就是無論可愛的與不可愛的,都能愛。因此,遵守誡命實際上的意思,就是活在與活出神的愛;是生命的流露,而不是外在神聖的包袱。正因為這人對誡命的理解是外在、且不完全的,雖然他生活樣式的表現已令人稱許,但在主眼中,他離完全還有相當的距離!所以,“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 19:21~22)主耶穌的話一針見血!意思是要他卸去屬世一切的纏累,並且來跟從祂!這就是他所要尋求的答案!可惜主的話語,卻成為他致命的一擊!
 “以別 神代替耶和華的(或作:送禮物給別 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 16:4)這人就是最好的印證。感謝主,祂將進入永生的唯一途徑,不僅告訴這人,同時也告訴了我們!基督徒,不是做出來,而是活出來的!至於如何活?首先,就是有基督的生命;其次,藉著遵行祂的話餵養這生命,如此才能漸漸地成長,最後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當然祂的話能成為生命糧的過程,聖靈是不可或缺的。至於我們,當以行動配合;這行動,就是順服!跟從主,就是順服的表現;是在聖靈光中,遵行祂的話。其實遵行主的話,就是遵行天父的話;因為主不憑著自己的意思說話,正如約翰福音 14:10祂所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所以跟從主,就是行走神預備的永生之路;其最終的目的也是明明可知的,就是進入天國!但願神兒女都能如彼得當時的回應一般,“…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 6:68)

  DavidLi   •   2024年1月30日,12:0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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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 5:22-7:25; Matthew 18:21-19:12; Psalm 23:1-6; Proverbs 5:22-23
 “奇妙”是神名字之一!因為祂的每一作為總令人覺得驚嘆!當然結果,不僅出人意料,並且還超乎人的想像!每每回顧神奇妙的過程,不難發覺其中伴隨著祂對人的操練,與人對祂的認識。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主阿,你為甚麼苦待這百姓呢?為甚麼打發我去呢?自從我去見法老,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出 5:22~23)摩西此舉,令人想起聖徒詩歌468,“是愛的神作我牧人”,其中有一節歌詞,“何等不明,何等可疑,怎能行走無所顧忌?你竿扶持,你杖引領,你的同在滿我途徑。”縱使摩西是被神召而前來行祂旨意的,但他仍然必須經歷認識神的階段!因此,神藉著他去法老前要求容以色列民離開,卻換來法老更嚴酷的苦待這事,來操練他。至於摩西,首先,他會來到神面前求問;這是讓我們認識神的最重要的部分!我們常常會遇到事情,尤其是按著祂的旨意行事,不如自己所預期時,往往會陷於迷惘,轉而先去尋找人解決的方法,卻忽略了當先到主面前。當然摩西在這裡別無他法,只有到神面前來尋求。倘若我們仔細來看這段經歷,先從人的觀點來分析,無論這事是出於神,或出於人,埃及法老的反應與作法都會如此的嚴苛。感謝神,若是從神的觀點來看,事情也朝同樣的發展,確有著不同的結果!“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容以色列人去,且把他們趕出他的地。”(出 6:1)神為甚麼如此大費周章呢?我們從祂對摩西接下來的話中可以得知:“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要把他們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們領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出 6:2~8)神如此作為,首要讓人認識祂,同時藉此要他們認識屬世真正的面目!若我們對世界仍存一絲幻想,就會如同此時以色列民一般,被愁苦所困,看不見神的旨意了。感謝神,祂是守約的神,不因人的反應而停止祂的作為,“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 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但法老必不聽你們;我要伸手重重的刑罰埃及,將我的軍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領出來。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摩西、亞倫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照樣行了。”(出 7:1~6)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 23:1~6)
 饒恕與寬恕都是從神而來的恩典,必須有神的性情才能真正活出。正如彼得所說,饒恕得罪他的人七次,在人看來已經相當難能可貴,他自己也以為主耶穌會稱讚他;然而,主卻說:要到七十個七次;換句話說,就是完全的饒恕。這是在人所做不到的,但是主耶穌卻做到了!十字架上,主為全然為世人的罪釘死,毫無怨言;甚至在十字架上,“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如此的作為才是完全的饒恕!饒恕,對我們而言,這也是捨己的功課之一。另外,我們蒙受主恩,自然要遵行主的命令,就是愛人如己,這樣就能成全神的旨意。

  DavidLi   •   2024年1月28日,10:5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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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 4-5:21; Matthew 18:1-20; Psalm 22:19-31; Proverbs 5:15-21
 誰為大?這是屬世的原則。雖然世界的一切是天上的影兒;然而,這地因人罪的緣故受了咒詛,世界的律就不全然依循天上的律運作了。驕傲,就是其中最好的例子。因此,當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若我們仔細思量這個問題,不難發覺門徒這問題似乎有點愚拙,因為天國裡只有一位最大,就是天父!至於子,乃是父榮耀的發表;所以,耶穌基督,“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 2:6~11)耶穌基督既取了謙卑的樣式,並且凡是順服天父的旨意,我們就應當學習祂的樣式、以基督的心為心,這樣我們就是在天國的律裡面,並脫離了屬世的律的繫絆!不僅如此,若按著主耶穌的教導而行,我們必定可以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 18:4)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太 18:7 )這樣看來,若依循世界的律而行,最終必會臨到禍事;就算在世上沒有遇到什麼大的禍事,但在主的審判台前也難以逃避!神的律,乃是“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結 34:16 )因此,神兒女都當依循神這話而行,如此就活於神的愛中;因這神的愛,我們得以祂所預備的道路;更遵行祂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互相扶持;不僅如此,還能成為神祝福的管道,不但能將神的福“運出”,使人得福。還能使人蒙神的恩,得以脫離世界的律,進入屬天的國度。如此行,是完全合乎神的心意,因為天父的心意,“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18:14)

  DavidLi   •   2024年1月27日,11:5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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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 2:11-3:22;matthew 17:10-27;psalm 22:1-18;proverbs 5:7-14
神旨意的成全,發動者必須是神自己!當摩西還作埃及王子時,他的確有權柄與能力。最難能可貴的是,摩西有心為著神的百姓!可惜的是,他用自己的方法,憑著天然血氣行事;當然結果不如他所預期。然而,當時摩西的作為,卻在神的計畫之中!當同族的人向他說:“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出2:14)雖然結果是,摩西開始四十年逃亡的生涯。其實神的用意是好的,因祂在預備、並製作摩西成為祂合用的“器皿”!至於為甚麼神不用四十歲前的摩西呢?依人的觀點,摩西所具備的條件相當合適!甚至摩西可以得著更大權柄,對以色列人不是更好!但仔細思量,若真是如此,那麼神的旨意反而難以成全!其原因有二:
第一、摩西可能減輕以色列人的負擔。以色列人若真減輕了苦處,試想有誰願意放棄眼前的生活離開埃及行走曠野的路?關於此點,我們從日後的以色列民在曠野抱怨時,還記念在埃及地所吃的黃瓜、西瓜、韭菜、蔥、蒜(民11:5)就可以明白一二。
第二、倘若摩西真的成功領以色列出埃及,那這工程的成全者是人,榮耀不是歸給神!
 神的旨意必定成全,並且完全成於祂的作為!正如,耶穌在世上行走時,當祂知道眾人要強逼祂作王時,耶穌是怎麼做?祂乃是獨自退到山上去(約6:15)。祂來本就是救世人,若以作王為開始,不是很美?然而,這出於人的作為與看法,是不可行,也是行不通的。更重要的是,人的眼界太小!耶穌要拯救不僅僅是以色列民,而是世上所有的人,因為人被困在罪律桎梏之中!因此,耶穌基督以完全的順服,不因環境的變化,或時事的變遷有所改變。耶穌一心只按著父神的意思而行。所以,最後成就神為世人預備的救贖計畫;凡使信祂的,神不再記念凡信祂的人之罪了。因為神以無罪的(耶穌基督)代替了罪,成就了神的義。故此,神救贖的計畫在耶穌基督裡成全了。所以,當摩西在八十歲時,當所懷的大志已被消磨殆盡時,神向他顯現,呼召、並要用他,並且告訴將要發生的事。
 如今,神的計畫仍在持續!首先要在教會發動,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此,我們必須好好的省思,究竟主是否是教會元首?所有的工作發動者是不是主?神的工不能摻雜人的手,因為祂的工都與榮耀有關。神的榮耀不能有出於人的一點作為。至於我們當做的,就是在基督裡儆醒、禱告,並等候。更要並接受主製作的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心的操練。

  DavidLi   •   2024年1月26日,11: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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