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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 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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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s 39:1-41:16;matthew 12:46-13:23;psalm 17:1-15;proverbs 3:33-35
在馬太福音13:1~23中, 主耶穌以撒種的比喻為道理對眾人講論。乍聽之下,都是淺顯易懂的常理;但經過耶穌對門徒的講解,才明白祂的講論傳遞出天國的道理與原則!尤其是這種子,就是天國的道理,充滿生命、可以發芽、成長與結實的。當然到成長、結實的果效,在乎於撒在什麼樣的地!在耶穌的比喻中,有撒在路旁、土淺石頭地、落在荊棘裡、以及好土等四類;看似這四種狀況,實則已包括了所有的景況。
1. 撒種在路旁的:
 “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太 13:19)當然這班人就是心裡剛硬,一點不願意接受天國福音;換句話說,是以自我為中心,甚至於自大的人。世上的道理,或許不能準確的試出人內裡的光景;但神的話卻不同,祂的言語試煉人心,並可以立即顯出人內裡隱藏的一切光景。至於這等人,主會撇棄他嗎?答案是,不會撇棄!因神有話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 36:26) 至於我們,當為這類人代禱,願主動工使他們心柔軟,並能開通他們的耳朵,聽見福音;且有智慧與悟性,領受福音的好處。
2. “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 13:20~21)
 主耶穌用植物生長的特性來描述天國的道理在人心的景況,實在貼切不過!扎根有多深,決定向上成長的規模;這就是往下紮根,向上結果的道理。對於“土淺石頭地”的人,就是有心領受天國的道理,也的確有所生長,然而因為上層的好土只有淺淺的一層,接下來就是充滿了石頭,不易扎根,以致根不深。一旦遇到患難,就是撒但的試探、或是從神來的試煉,就容易灰心軟弱,甚至跌倒了。對於這等人,神會如何對待呢?“凡跌倒的,耶和華將他們扶持;凡被壓下的,將他們扶起。”(詩 145:14)主不希望失落任何一個人。
3. “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 13:22)這也是常見的景況,尤其是發生在神兒女身上。主的道,聽了、領受了,也在好土裡面,沒有多餘剛硬的心阻礙這生命的成長,因此能扎根、發芽往上增長。但可惜的是,有許多世上的纏累,阻礙了向上成長的空間與速度!主在此直接的點出: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等,真是一針見血地道出問題的癥結。至於不幸落於這等光景時當如何解決呢?感謝主,祂有話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 11:28)任何迷惑人的,多半使人加增重擔,甚至將人壓的透不過氣來!但我們卻有出路,就是信靠主話、來到主前,將重擔卸在祂面前,“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 11:29~30)對付今生的思慮與金錢的誘惑別無他法,惟靠基督的話語,進入祂的安息,才能完全的勝過!
4.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 13:23)結果子,是得著生命最主要的目的。結果子,是當在意的;至於結果少?竭力即可。只要開始結果子,就與主生命相連了!一旦連通,就應了約翰福音 10:10所述,主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豐盛生命的特質,不但滿足自我的需要,並且還能流淌出去!換句話說,我們是神豐盛恩典祝福的管道,叫他人因此得福!同時這也是福音的最主要目的。
 天國的道理,不僅叫領受的人蒙福,同時也使凡與你有所接觸的人,同得屬天的祝福。約瑟在法老護衛長波提乏家,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當然,主要祝的福不僅僅是今生而已,若這人在基督裡,祂所祝的福還要至於永世。願我們的渴慕像大衛在詩篇17:14~15的禱告一樣,“耶和華啊,求你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有兒女就心滿意足,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見或作:著)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DavidLi   •   2026年1月19日,10:5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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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s 37-38:30; Matthew 12:22-45; Psalm 16:1-11; Proverbs 3:27-32
 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而言語是最直接判斷的指標!或許有人會對此有所質疑,以為有些人可以在言語有所矯飾、掩飾其心口不一的事實。其實神是鑒察內心的,當然不是僅僅從口中所出的來判斷人;若是如此,主耶穌也不會常常責備那些表面做的好、言語上又少有缺失的人是假冒為善的;“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 1:26)主耶穌也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 15:11)“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麼?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太 15:17~19)當然有些言語的確可以一聽就能直接斷出好壞,正如這裡法利賽人對耶穌醫治一個被鬼附著的人(太12:22)“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太 12:23~24)當時耶穌聽見時的反應,“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太 12:25)這代表著祂深知人的內心,正如神鑒察人心一般!至於祂直接的責備這班法利賽人的原因,卻不是為著自己,而是為著聖靈的緣故;“…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 12:31~32)耶穌這句話中說出一個不當的言語對發話人的影響;尤其論及聖靈的事,更不得不慎!故此,耶穌說:“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 12:33~37)其實,耶穌一切的言行舉止皆出於父、子、聖靈三者合一,並且沒有一點逾越這個範疇!換句話說,耶穌的言語、作為,都是出於天父的旨意、聖靈的帶領與做工,沒有一樣是出於己!因此祂能被神稱為完全人。正因為如此,我們從看、聽、遵行祂的話語時,若不倚靠自己的所知,那聖靈就能毫無阻攔的啟示、並帶領我們“活”出來。如此,經歷聖靈並非是難以理解的,原來這已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就可以隨時操練了。這般心思、意念、與行動就在基督裡,那麼口中所說怎麼樣的話,是可想而知的。除此,將來面對末後主的審判時,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站在祂面前。

  DavidLi   •   2026年1月18日,11:2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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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s 35-36:43; Matthew 12:1-21; Psalm 15:1-5; Proverbs 3:21-26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 12:8)
 安息日的由來,“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 20:8~11)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就是使人得安息。若是從字面上來看,神要求甚麼工都不能做,這是因為安息日頒佈之初,以色列人沒有完全遵守,尤其是僕婢們,這日還是必須做工,與其他日子沒有兩樣;甚至因著利益,有些雇主們會強迫雇工在安息日工作;因此神藉著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還特別以嚴厲的口吻強調要遵守安息日,“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做工的,必從民中剪除。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出 31:13~16)約的謹守,不是僅守著表面的,那守的是死的;而是要進入這約的實際,就是活在這約中。當然憑著人的聰明根本無法度量神如此的心意,因此對神作為的所見,也僅僅領會到一點皮毛而已;正如同法利賽人對耶穌門徒在安息日因飢餓掐起麥穗來吃,向耶穌的責難一般。主耶穌藉著此番的問難,正好向他們表明天父對安息日真正的意思。尤其祂的這句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太 12:7)一針見血的道出這班法利賽人真正的問題所在:僅僅守著外面的條例,卻不知真義,就如同以祭祀代替敬虔,不但將自己陷於論斷的光景之外,還惹動神的怒氣不自知!感謝主,“…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 12:8)如今祂使我們在基督裡,律法不再是刻在石版上要我們持守的,而是刻在心版上成為隨時的幫助;因為耶穌基督,不但成全了律法,而祂就是律法的實際!不僅如此,祂以我們的心為殿,並保守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在祂真光之中;如此箴言4:23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更顯得真實而又貼切了。在基督裡,一切所行都是真安息!

  DavidLi   •   2026年1月17日,11:5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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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s 32:13-34:31; Matthew 11:7-30; Psalm 14:1-7; Proverbs 3:19-20
 名字,通常代表一個人的特質;在雅博渡口雅各與神的使者摔跤,從傍晚到隔日的黎明,神的使者都無法勝過雅各;可見雅各當時的身體狀況相當健壯,同時也表示他的天然血氣依然旺盛;若是如此,雅各就還有所憑藉,不能專心倚靠神;所以,神要在此時對付雅各的天然血氣。倘若一個人天然血氣旺盛,很難完全倚靠神,如此會導致神的工不能竟全功。另外,這裡雅各即將面對屬血氣的以掃,若是雅各仍存的旺盛的血氣,當兩者見面時,若發生有一點摩擦,勢必造成不可預期的後果。因此,“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創 32:25)雅各是被神製作過的,他對人、對事有一定的敏銳度,知道這與他摔跤的是從哪裡來,也懂得緊緊抓住祝福的機會,“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罷!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那人說:你名叫甚麼?他說:我名叫雅各。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 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雅各問他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毘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意思說:我面對面見了 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創 32:26~30)
 神既解除了雅各對以掃的忌憚之後,“於是,以掃當日起行,回往西珥去了。雅各就往疏割去,在那裡為自己蓋造房屋,又為牲畜搭棚;因此那地方名叫疏割(就是棚的意思)。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的時候,平平安安地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城,在城東支搭帳棚,就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帳棚的那塊地,在那裡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就是神、以色列神的意思)。”(創 33:16~20)雅各並未前往西珥,反而轉向往北前往疏割去,這代表著遠離了神要他回到目的地;最後雅各一家人在示劍城東落腳,雅各“就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帳棚的那塊地,”(創 33:19)示劍是一座經貿發達的城,雅各此舉似乎要步上羅得的後塵,再與世界聯合。雖然雅各“在那裡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就是神、以色列神的意思)。”(創 33:20)但是神似乎沒有任何回應。我們應當知道當一個人走神的道路之後,想要回頭再回到世界裡,世界並不會接納他。同時世界的原則,表面上是給你獲利,實際上是要把你所有的也奪去。隨後我們可以從創世記34可以得知,首先世界奪去了他心愛的女兒底拿的貞操,接著他的兒子西緬和利未用詭計將示劍城的一切男丁都殺了,使他們有了臭名,並且令全家都有性命之憂。當世界顯露出猙獰的真面目時,神的兒女似乎如同刀上俎一般;感謝神,無論景況如何,祂的眼目總是看顧祂的兒女;更因著祂旨意的緣故,而指示、搭救他們,以便使他們得以脫離屬世的網羅,而在成全祂旨意上蒙記念。

  DavidLi   •   2026年1月16日,11: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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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sis 31:17-32:12;matthew 10:24-11:6;psalm 13:1-6;proverbs 3:16-18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太 10:27)主耶穌的教導,從來沒有秘而不宣的;祂總是公開地宣講天國的福音與祂的教訓,可惜人聽是聽見了,卻不明白;看是看見了,卻不曉得,正如主耶穌所說:“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 4:12)但是門徒不同,雖然在公開場合聽到的,或許與眾人的反應一樣,但是當眾人散去時,還在主跟前的門徒,主耶穌會對他們解釋箇中的意思;這就是“在暗中告訴你們的”的意思。所以緊緊地跟著主,就能在真道上有真實的瞭解與認識。然而單單領受真道是不夠的,還要將其宣揚出來!不要說當時門徒有膽怯的心去宣揚,就是今日神的兒女,也多少有此膽怯,不敢在眾人面前傳揚天國的福音,甚至有人還不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這裡主耶穌勉勵門徒,“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 10:28~31)因此,我們可以大膽的出去宣揚!原來宣揚這道,就與這道有分!天國的福音,就是主耶穌基督祂自己!當然真道也是指著祂說的。當我們遵行主的命令出去傳揚,就是順服祂的;順服祂的,就是順服天父!因為祂的一言一行都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完全照著天父的吩咐。我們如此行,也就是敬畏神了。除此,“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 10:32~33)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 10:37~39)乍看這話,似乎不近情理,似乎跟從主的條件相當嚴苛!其實主這話既合情、也合理;不僅如此,更帶著莫大的祝福!原來祂的美意遠超我們從字面上所領會的!首先,我們必須認識跟從的是誰?乃是生命的主,也是賜生命的主,“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 1:4)跟從祂,就是在真光中行走。另外,祂是得勝者;跟從祂,就在得勝的行列,“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詩 23:5)祂不僅使我們得勝有餘,並且在祂裡面還得享豐盛!得勝者,不僅僅是指著屬世的一兩場的得勝,而是獲得最終屬靈戰爭的勝利,得與祂一同作王!當我們仔細看看主耶穌這段的教訓,不是叫我們不愛父母,或是不愛兒女;祂是這樣說的,“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換句話說,我們理當愛父母、愛兒女,但是愛主要在這些之上!這是合乎神的誡命,正如主耶穌回答一位律法師的試探,“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 22:35~40)所以,愛主擺在首位!當我們將這個次序安置正確了,就是遵行主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 14:21)至於家人,也會因著你如此敬畏神,而蒙神的祝福與恩待了;如此看來,父母既蒙了你的孝敬,兒女也領受了你的愛之外,還加上神的愛!明白了這些的精意,不禁要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16:2)“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 11:26)接下來主的話,“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句話就是成為得勝者的關鍵!十字架對付的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唯有將己與主同釘,就是與主同死,才能與祂同生、同復活。“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 2:20)唯有活出基督,才是得勝者!
 “他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他的道是安樂;他的路全是平安。他與持守他的作生命樹;持定他的,俱各有福。”(箴 3:16~18)

  DavidLi   •   2026年1月15日,11:3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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