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李秉中弟兄   •    2013-01-06

信息摘要:
讀經:歌羅西書第三章 又是一年的起首,時序更新了。這就是神在創世時,不僅僅分晝與夜,同時也定節令、日子與年歲,使一切在時間中有了變化。其實,神要我們每時刻中發現祂所賜的都是新的!因為,祂是永活的、從亙古直到永遠。至於我們原本承接祂的生命(永生),有這生命就有了變化,而一切的變化都是為著這生命(永生)。 生命,在神的眼中,不是在於人是否有氣息,乃在乎有沒有“靈”,“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 換句話說,有了神的靈,就有永生。因此,當亞當因犯罪失去了神的氣息(靈),死就成為人必然的結局。感謝主,並不因此神收回所有的恩賜,如自主權、聰明、愛、憐憫…。但其中也掺雜了忌恨、惱怒等不好的思想意念,甚至於行為,這就是罪的緣故。在神話語裡,起初神造人時,並沒有計算他的年日,直等到亞當因罪離開了伊甸園,失去與神的交通後,地上的一切成為可數算的。所有的人、事、物,都會漸漸的舊了,天地也不能免去這個律(來1:11)。這是因為離開了永活的神,死成為一切的網羅。感謝神,接著耶穌基督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祂藉著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來2:14),解除了人最大的綑綁~罪。除此,祂復活更帶下永生,使凡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並且有憑有據的,因為當我們因信受洗的那一刻,聖靈內住,以我的心為殿。在基督裡,我們都成為“新造”,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永生,是神為人預備的既成的事實。但在所有人中卻不見有一樣的果效,這是甚麼原因呢?因為愛!祂愛人,給人完全的自主權;祂雖然全能,卻因愛從不勉強人。祂等你願意!願意放下自己,願意降服在祂裡面,願意完全的順服。神是愛,完全表現在祂的作為上。耶穌基督將神完全的愛全然表明出來(羅5:8)。因此,我們有效法的對象,就是耶穌基督。如何做?就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5),“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西3:1)“…要思念上面的事…”(西3:2)“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3)永生,就是與基督的生命劃上等號,除此,無別的道理可以說明。既然我們有永遠的盼望,當前所有做的就是“…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西3:5~6)這就是所謂的“舊人”;凡出於“己”,都包含在這個範圍之內。也許你有疑問?人也有好的作為與性情,難道都是“舊”的,應當脫去的嗎?其實神賜給我們一把“量尺”,就是耶穌基督。這“量尺”包含了神的所有,如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包容、饒恕、愛心、平安…(西3:12~15),若我們所有的都經過神“量尺”的測度過,必定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來,就是“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18~23) 凡是有捨去的,就有得著的。我們若是“…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9~10)必得著基業為賞賜,因為我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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