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敬虔

李秉中弟兄   •    2013-10-13

信息摘要:
讀經: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敬虔,就是所有與神性有關的;奧秘,是難以用世人所理解的解釋。敬虔的奧秘,就是神旨意的作為與成就。要明白這奧祕,就必須有同性質的願意將其發表出來。神雖是自隱的,卻樂意顯明祂自己。早在舊約的會幕,神表明了祂樂意居住在人中間。同時,祂也是愛的神,並樂意賜福於人。正如祂的話語所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雖然神在萬事上表明祂的神性,對人而言總覺得有一段距離。其中的問題不是出於神,乃是人與神的屬性不同;人沒有法子靠近神,更別說與神性發生內裡實質的連接。只靠外面的領受,是無法持久與深入的。對於神性,不能只是外面的接觸與認識,而是要內裡與神的聯合。 怎樣才能進入敬虔的實際?首先,必須尋找這世上誰能作敬虔的楷模呢?大概約伯與大衛可以一提。約伯,雖然敬畏神,但內心隱藏著懼怕;例如,“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 神。約伯常常這樣行。”(伯1:4~5)。敬虔,不帶懼怕,因為在愛中沒有懼怕。大衛,神雖稱他為符合神心意的人。但是他在拔示巴的事上,犯了極嚴重的罪;而且不是一件,而是兩件大罪。雖然事後悔改,但神還必須懲罰他。所以,大衛不能成為敬虔的表率。因此,“神在肉身顯現”,就是“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1~5)道成肉身,就是基督,祂名字叫耶穌。祂來到世上,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成為敬虔的實際。祂是世上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祂要領一切受造出黑暗入光明。 “在靈性稱義”,能被聖靈稱義,必須符合神公義的要求,“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為什麼如此說呢?從人出世開始,就已經不符合義的要求;因為,都是男人的後裔。唯有耶穌基督例外,“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太1:18),祂是女人的後裔,所承襲的乃是從上面來的義。並且耶穌一切所行都按著天父的旨意行,“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太11:27)能稱為義者的,唯有耶穌。 “被天使看見”;耶穌的降生,“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有古卷作:喜悅歸與人)!”(路2:13~14)耶穌在曠野,“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伺候他。”(可1:13) “被傳於外邦”,耶穌是福音的實際。祂在地上所傳的,已經傳於外邦,例如撒馬利亞婦人。主耶穌更在十字架上成就(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並祂的復活所帶來更大的福音(賜下應許的聖靈)。當祂即將被提升天之際,特別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被世人信服”,“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羅3:29)“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 “被接在榮耀裡。”“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可12:36)“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可16:19) 最後,敬虔的奧秘就是,“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羅8:19)“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來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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