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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糧

李秉中弟兄   •    2014-03-02

信息摘要:
讀經:約翰福音6:54~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4~56)   這段話語常用在擘餅紀念主的時候。依照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程度,的確會如當時聽到的人一樣的難以接受。然而,屬天的話語要從屬靈的角度來領會,必須有聖靈的引導與啟示下,將話語的實際活畫在我們裡面,然後進入話語的真諦。   首先,我們先從主耶穌說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5~56)想要理解這句話,必須看到重點:吃、喝。吃與喝對人來說是最平常,卻是最重要,也是必要的事。讓我們從耶穌在曠野四十晝夜受撒但試探時,撒但是抓準什麼時機開始試探耶穌呢?是耶穌餓了的時候!“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路4:3)“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路4:4)神就是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耶穌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換句話說,不是不吃,而是不完全依靠吃而活著。因為食物僅能維持地上的生命,但是神的話卻是兼顧了地上與永遠的生命。地上生命,總有死的陰影威脅,這是因為罪的緣故。我們從人在地上生命的歷程就可知道這個事實。但是永生,是生命中帶著復活盼望,乃是因為在基督裡!祂是復活,祂就是生命。得永生,是在於信,“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0)人憑著頭腦知識,不能領會主的話;所以,主耶穌對眾人說話的時候總是用比喻,因為祂直接的話語,人並沒有屬靈的悟性,根本不能進入話語的真實意義裡。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5~56)倘若是我們斷章取義,往往就會落在一般人的思想裡面,不能領會與接受。我們必須看主耶穌整句話怎麼說(約6:51~58),主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51)起先以色列出埃及,在曠野行走時,神從天上降下嗎哪(出16:1~31)成為食物的供應,這是一個豫表,這也印證神的話真是可吃的。這豫表的實際,乃是主耶穌祂自己,也就是這裡主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當你吃什麼樣的食物,就反應出食物帶來的特徵。地上的食物吃了還會餓,因為它本身就是短暫的,供應你的需要也是短暫的。天上的靈糧,乃是不朽壞的,吃了乃是供應不朽壞的生命。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要不斷的吃,只有你親自吃、喝主的話,真實在其中得著供應,你才知道永生箇中的奧秘,然後才能去傳揚。這樣你所傳揚的,不再是言語的知識,乃是生命經歷的實際。讓人能認識耶穌基督,知識言語上的果效有限,但真實的經歷卻是捷徑。神話語真正的作用,就是使人屬天生命成長與彰顯。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可16:15)福音,就是主耶穌基督祂自己,也是生命之道。倘若你沒有真實的經歷,怎能將祂傳揚給萬民?而真實的經歷,建立在祂的話語的實際上,而這實際必須先有祂的話。這樣看來,主的話是如此的重要,怎麼讀也是關鍵,必須在聖靈裡面讀,讓聖靈解釋祂的話,進而活畫在我們裡面,這就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真實意義。“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 6:63)願我們聽到主的話時,回答如同當日彼得一樣,“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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