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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者(五)~信而順服

李秉中弟兄   •    2014-08-03

信息摘要:

讀經:讀經:羅馬書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在時間的流中, 神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尋找得勝者。祂也真是尋到了一位完全的得勝者,就是主耶穌。
得勝者所具備的條件,讓我們從前面幾次信息中,作一個整理:起初的愛心、至死的忠心與信。作一個神的兒女,首先要有愛,因為神就是愛,不僅愛神、愛自己、愛周邊所愛的、愛弟兄姊妹,甚至於愛自己所不想愛的。這是主給得勝者所訂彼此相愛命令的真諦。關於至死忠心,就要確認我們效忠的對象,倘若人有愛神的心,卻拜錯對象,敬拜偶像去了,這人以為是愛神,所行的看似忠心,但在從神看來卻視為徒然。因為對象錯誤,所行的自然不被紀念。另外,苦難是忠心的試金石,甚至於所臨到的苦難還會奪取個人的性命!這時你憑著什麼能夠堅持呢?是個人意志?還是主的話?還記得主耶穌曾教導:“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9)使徒保羅也這樣說:“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作: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提後1:12)你所信的是誰,所帶來的盼望就如何。我們所信的乃是創造、並主宰宇宙萬有的神,你信祂的話語嗎?能如同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嗎?亞伯拉罕信神,因此神算他為義;同時亞伯拉罕也以行動配合他的信。如今我們都是因信稱義,但不是靠著行為,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在基督裡被稱為義的。另外,信,必須經過試煉!在經歷試煉的過程中,我們當以什麼態度來領受呢?唯有順服。
 順服,神所要的是完全順服!這樣看來要滿足神的要求似乎不可能,然而,在人看來,的確是不可能的,因為神所要的順服,憑藉人縱使竭盡天然血氣,根本達不到神要求的一點。這樣人還有什麼盼望呢?感謝神,“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 8:28~29)神已經預定一個完全人,就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預備好了,耶穌就是祂的名字。耶穌的完全順服,不僅僅顯在個人的所行的一切事上,就是在一切的意念、言語,無一不遵守父神的意思。首先,“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2:6)這樣就除去了驕傲,敗壞的因子就已經除去了一大半。“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7)願意降卑,甚至降至最卑微的地位。耶穌,不是生在君王、富豪之家,而是成為木匠的兒子!因此,祂能體恤人一切的軟弱,也能知道人內心的難處與苦楚。“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完全實行了神的旨意,完成了神救贖的計畫,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主耶穌的順服,達到了神對義的要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將權柄從魔鬼在伊甸園中從亞當騙來,並帶給人死的手中,同樣地,藉著死,將權柄奪了回來。不僅如此,因著耶穌的復活,祂手裡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從此,死亡再也不能成為屬神之人的捆鎖了。我們都知道,以撒的順服,成就了亞伯拉罕的完全信靠;雅各的順服,成就了他成為以色列,不再是在地上抓取一切,而是靠神有能力;耶穌基督的完全順服,完成了神榮耀的計畫。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8~10)耶穌基督的順服,除了帶來救贖,更重要的一件事乃是~使父神得榮耀。祂做了恢復的工作,使我們因信祂的,都在這地位恢復的行列,就是神起初造人是按著祂榮耀形象造的,目的就是做榮耀的發表。既然得到原有的身分地位,我們生活的目標與重心,也應當有所立定與恢復,就是榮耀神。當如何做呢?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這樣看來我們的順服,不是出於己的順服,乃是出於基督的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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