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愛的奴僕

李纪志英师母   •    2015-05-03

信息摘要:

讀經:申15:12-15;出21:1-6
 希伯來人是神的兒子,是服事神的,不可賣給人;然而,若是因為窮困的緣故可以被賣做奴隸,但是也並非永遠為奴。申命記指出,希伯來的奴隸第七年要重獲自由;並且,他的主人不可讓他空手而回,要多多的給他(申15:12-15—)。然而,在出埃及記21章卻又另一種定規 -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奴僕因著愛他的主人甘願終身為奴侍奉他的主人,這就成了愛的奴僕 - 他侍奉主人並非為著財富、工價、或獎賞,乃是因著愛的緣故。
 舊約中的定規是新約的影子 - 我們原本都被罪轄制、被罪捆綁、是罪的奴僕,但因著耶穌基督用寶血將我們買贖,我們得以重新獲得自由。然而,今天我們可以選擇成為主耶穌愛的奴僕,一生侍奉主。愛的奴僕降服在主的面前,並且願意向著世界死,甘願成為奴僕,不再為自己活,只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愛的奴僕要委身: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加福音9:62)。有些基督徒說自己“不屬於任何教會”。他們在教會中遊蕩;這個教會去去,那個教會去去。他們不能定下來,總在不同教會之間徘徊。愛的奴僕需要委身,這樣才能紮根,接受神的託付。我們是否愛我們的主人,所以不願意離開呢?我們是否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讓主耶穌來定奪我們的去向,而不是憑著自己的喜好,想去哪就去哪。一個愛的奴僕是有目的、有使命、有智慧的。他的眼目不是定睛在環境,他的腳步不是跟隨那些有名望的人;他乃是緊緊跟隨主,因為哪裏有主的同在,那裏就有安息,就有生命。
 愛的奴僕要忠心:“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耶穌復活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約翰福音21)。基督要求彼得的愛乃是聖愛;聖愛是憐憫的愛、犧牲的愛。主耶穌忠心的僕人用生命來牧養羊群,用生命來侍奉神。彼得被呼召要“有忠心”。耶穌問他“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今天主也同樣在問我們,我們是否全心愛主,比其他一切更深。
 愛的奴僕要捨己:無我,才有基督。愛的奴僕不再為自己活著;活著的不再是我們自己,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替我們活。一個願意處處彰顯基督,高舉基督的僕人,甘願隱藏自己。當別人看不見我們的時候,才會看見基督的榮耀。捨己的僕人,把主人的得失看得比自己的重要;把主人的心意和喜好擺在自己前面。捨己的僕人,不在乎自己是否被人記念,乃是願意主耶穌被人認識,被人記念。
 愛的奴僕要順服:「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耶穌基督能勝過仇敵乃是因為他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最羞辱的十字架上。撒旦之所以墮落,亞當之所以失敗,都是因為不能順服。主耶穌今天也在尋找能完全順服的僕人。一個好的僕人,不在乎他有多能幹,多聰明,乃是在於他能不能順服。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我們常以為“愛”是一種感覺,一種情緒,是看不見的,抽象的。然而,耶穌說,愛他的,必遵守他的命令。愛的奴僕不但以誠實的心愛主人,並且願意竭盡所能地遵行主的吩咐。

 


⯇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