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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基督(三)

李秉中弟兄   •    2015-10-04

信息摘要:

讀經:加拉太書3:23~29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耶穌基督,神完全救恩的開端,也是救恩的實際;“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賽53:2),祂是完全人,其實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因著耶穌,神與人有了交集;祂為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神寶座前的道路;更因著祂,人在祂的裡面才得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面前。耶穌基督,祂是彌賽亞,唯有藉著祂,人才能真正得救;也只有經由祂,才得以進入永生神的國度(約10:7~10),並且可以來到父神的面前過生活。其實,在父神面前過生活才是神為人預定的最終歸宿;這是何等有福並帶著應許的盼望,也就是神的全備救恩,都是在耶穌基督裏所成就的。
 因信稱義!信,是使人得著神在耶穌基督裡預備的救恩唯一方法。換句話說,人憑著信就可以在耶穌基督既成的事上發生關係!因為,耶穌基督,“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人與神發生的關係的起始點就在於此,這也是因信得救之理的開端!為什麼如此說呢?因為得救的範疇,不僅僅止於罪得著赦免,而是預定在基督裡與祂一同作王,並得天上的產業!當然這一切的成就都與天父的榮耀有密切的關係;也因為如此,我們在地上所見證的榮耀都是歸給神。既然與天父的榮耀有關,自然必須同性質才能有資格如此的彰顯;既然談到性質的相同性,這就關係到更新而變化了,就是變成新造;至於成為新造的方法,就是信入基督!信入基督,乃是將起初建立在人根基上的信,漸漸地轉變成在基督裡的信;換句話說,就是將我們常常讀到的、聽到的,甚至於所領受的,從頭腦知識屬地的領域中,轉化為屬靈的看見,用以成為內裡非造生命成長的供應。至於這種轉化的工作,則是要靠聖靈的作為!如今聖靈在哪裡呢?已經在我們心裡了!換句話說,當我們起初受洗之時,除了神兒子非造生命的賜予我們之外,就是聖靈的內住。藉著聖靈的教導,便能領受的神智慧的話語,從知識領域變成供應非造生命成長的糧。在這不斷的更新變化的過程中,信心,也由人的初信,從認知的知識層面漸漸地轉化為具體的行動。有行動的信心,就是行走於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道路上的明證;這也就是耶穌對眾人所說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 9:23)十字架,曾經是耶穌為我們擔當一切罪並承受一切咒詛的地方;如今,也是我們用來捨己,對付“己”的地方;就是我們在跟從主的道路上,信心轉化過程中,將一切不信與小信的部分都釘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不是用來對付別人的,而是對付自己的,對付自己的軟弱,也對付自己的剛強;對付你不能對付的,更要對付你能對付的!十字架,是要對付你全部的天然生命!這就是活祭!也是使徒保羅以神的慈悲勸眾人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這是不是很明確了?我們在這世上生活的目的,乃是討神的喜悅!但是真正能討神喜悅的,唯有耶穌基督!而這神兒子生命的特質的彰顯,就在於我們對付天然血氣的程度有多少!感謝主,當我們對付己生命,並非歸於無有,而是將祂的萬有彰顯出來,這就是榮耀的見證!“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 3:18)這樣看來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誇的呢?“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羅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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