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重生

李秉中弟兄   •    2016-07-03

信息摘要:

讀經: 約翰福音3:1~19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重生,無論對任何人都是一件必要,並極其關鍵的事!重生,是關乎得見神的國、並進入神國的關鍵!重生,乃是在既有的生命中將神所“種”入的非造生命長出來,成為榮耀的發表。這非造生命從進入、以至於成長過程,如同人從受孕、生出、以至於長成;然而,與人原有生命不同之處,這生命乃是存到永遠。
 一定要“重生”嗎?答案不僅是肯定的,同時也是必要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1.人既有生命的不完全: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 7:18)”“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23)沒有一個人敢說自己是完全的,縱使在人前有好名聲,外面所行的讓人稱讚、無可指責,但捫心自問,我們內心真的是否完全?“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可 7:21~23)在神對罪的定義下,只要在幾項中有任何一種的意念產生,就已經是犯罪了!這樣看來有誰敢說自己是完全的呢?
 2.同性相合:油水不能相容,這是我們知道的大自然的現象;同樣地,生命與死亡,更是如此!神希望人能永生;然而,人的生命從出生就開始逐漸走向死亡。所以人想要達到神之所願,就必須改變生命的屬性,與神同性質,才能有永生。然而,神,既是非造,是從亙古以致於永遠的;這種生命自然不能從人原有生命中可以找到的。神的恩典,就是在耶穌基督裡為凡信祂的人預備永生!所以,無論人是善、是惡,都必須重生,才得見神的國。
 怎樣才能重生呢?當我們聽到重生,首先的反應都會像這法利賽人、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一樣;“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約 3:4)人所能領會的程度只能從過往的經驗中,來揣摩新的事物,尤其是主話語的意義。尼哥底母這句話的在概念上是正確的,但是與主話語的真義卻相距甚遠!重生,的確是有一個新生命要從我們身上顯出來,但是這個新生命卻不是固有的生命所既有的;固有生命歷程,乃是嬰孩期、少年期、青年期、中年期,然後步入老年期,生命逐漸衰老,最後以死亡為終。在這些時期,何曾找著一種生命是持續的成長,不見衰老,可以長存到永遠的呢?然而,使徒保羅為什麼在哥林多後書4:16如此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究竟是什麼使人的內心有如此奇妙的變化?乃是“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面前”(林後 4:14)原來是復活的生命!是已經被驗證過,有憑有據的;並且是因神的恩典,在耶穌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所以,“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5~8)主耶穌的話為我們解答了另一個問題,怎樣得永生;因為沒有永生,就沒有重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所以我們必須受洗,因為受洗不僅僅是一個儀式, “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 3:16)重生,從此時就已經開始發動。水,埋葬了我們的全人,“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 6:4)火,乃是要煉盡我們的天然血氣,使永生生命有成長的空間。聖靈,就是使這非造生命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這生命成長的需求,就是主的話語(約6:63),是經過聖靈所解釋的。(約16:13)重生的過程,就是這段歷程。重生,既然是再生一次;然而我們卻看到神讓這永遠不朽壞的生命與我們取死的身體同在一處;神的恩典是何等難以讓人度量!
 重生的終極目的,乃是要與神一樣的生命。然而,不是你要成為神一樣,而是神要使你成為祂的樣式。所以主耶穌說:你們必須重生。“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 1:13)我們既然聽到,就立刻回應去行。以便在祂再來之時,有足夠的身量,與基督同進榮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 1:3)因此,人能夠重生,經歷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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