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順服

李秉中弟兄   •    2017-10-01

信息摘要:

腓立比書2:5~8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跟隨神的羔羊的實際行動。在啟示錄第五章中看到配展開書卷的神羔羊,顯出無比的尊貴、權柄與榮耀,惟祂是配!然而,這一切榮耀並非祂自取的,乃是天父榮耀祂,因為祂先榮耀了父。(約17:1~5)耶穌,雖是道成肉身的那一位,但是祂既站在“子”的位格上,就不會妄稱為神,做出逾越天父的事。倘若我們仔細考察,不難發現一個律,就是凡屬天的都講究次序,尤其是天父的作為。(創1)至於耶穌基督,將“次序”以祂地上親身的經歷為世人演繹出來。倘若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會學習祂的樣式,效法祂的行徑,進入神有序的律中,如此就是在基督裡,並且得以使神所託付的旨意,在我們身上得以成就,神榮耀的見證在此顯明了。
 順服,是耶穌基督的性格之一,也是成就天父旨意的最關鍵要素。當我們學習效法基督時,順服,應當列為首要的課題;其實自從我們生在這世上,就活在順服的律中,例如在家,順服父母;求學,順服師長;工作,順服官長;在社會上,順服法律與掌權的。每個人都想作主宰;但唯有是在萬物主宰裡,才能真正主宰萬物;這就是“在基督裡”的真義,是出於神的定意。(林前15:27~28)若是世上一切都按照神起初的定義,所有的必定都是“好的”。當罪沒有進入人心與萬物之中時,一切都在神的律中彼此順服,生活的平靜安穩。然而,現今世界卻是混亂的,證明罪所帶來的就是混亂與破壞;這不僅使世界失去原有的“次序”,並且“死”也臨到萬物。所以,神的律法或是世上的法律,它主要的目的就是叫人知罪,有所規範。(羅5:12~17)人需不需要遵行法律呢?當然需要!只不過神所預定的順服,卻遠遠要高過於人的定規,而耶穌基督就是將神定義的順服,明明白白地行在世人的面前,使我們有跡可尋,“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 5:17)
 順服,給人一般的印象就是軟弱,好像凡是逆來順受的感覺;其實不然!順服神,其實是剛強的表現!這一點我們可以從耶穌基督被捕、受審、釘十字架,以致於復活的事上,證明了這看似軟弱卻是剛強的順服!約翰福音第18,19是描述了整個過程:首先,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表面上是被祂的門徒加略人猶大出賣;然而,實際上是神掌管此事,耶穌順服神的安排,(約13:27)因為是出於天父的旨意。因此,當猶大帶著一隊兵,還有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前來捉拿耶穌時,“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約 18:4)倘若我們知道有誰要背叛,甚至知道發生的地點,你的作法會如何呢?當然是採取迴避的模式,但是耶穌卻坦然面對!祂所見的不是背叛的猶大或是這一隊前來捉祂的人,而是知道神的旨意原是如此!在耶穌這一句“我就是。”(約18:5)顯明了祂的順服;不是順服地上的勢力,而是順服天父的旨意。與此同時揭開了神救贖計畫最後階段的序幕,更體現出順服的真諦,不是軟弱,而是剛強!接下來就是在亞那的面前,面對大祭司的審問,“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約18:20~21)耶穌的回答顯出大祭司行事是在暗中,並且不按著律法的程序審問,因為夜審不合當時的律法,並且審訊時直接問被告,也是不合當時法律。耶穌的話直接讓亞那啞口無言!接著耶穌被綁到當年大祭司該亞法那裡,(約18:24)在馬太福音26:57~66中,我們看到大祭司與公會的審訊,他們捏造許多假見證誣告耶穌,耶穌以沈默應對,卻顯出那些作假見證的人彼此不合的破綻!最後,“…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太 26:63~66)在此耶穌顯明了大祭司的起誓、撕裂衣服,以及眾人內裡真實的光景:殺人,都是不合律法與觸犯神的誡命。看似耶穌受審,但實際上是這班人被審。(箴 12:2,詩 99:8)他們既定了意要殺耶穌,又沒有殺人的權柄,將耶穌押到巡撫彼拉多那裡自然就是下一個的動作。
 耶穌的順服在神的律法上完全站立的住;不僅如此,更顯明這班人雖然口口聲聲遵行律法,行為卻明顯的違反了;所以,耶穌是真光,照亮了一切世上一切的黑暗,縱使黑暗不願意就光,但是仍然逃不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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