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順服(三)

李秉中弟兄   •    2017-11-05

信息摘要:

讀經: 羅馬書5:6~8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耶穌基督順服的這一階段就是釘十字架。祂釘十字架並非因自己的罪的緣故,而是為了所有世人!人不能救自己,因為都在罪綑綁之中,“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所以,耶穌也不能救自己,祂必須釘十字架,為世人承受一切的咒詛,(加3:13)這樣才能完成神的救贖計畫,將神的愛顯明了。其實神與人之間,從起初就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既曰人虧缺了神的榮耀,就已經說明:起初人在神的創造中滿有祂的榮耀,是神的代表,更是神所預定的。雖然現今人失去了這榮耀,失去神的見證;但人內心中總有一顆想得榮耀的心,這就是明證。然而,人靠著自己的努力,就是竭盡全力,也只能得著地上的榮耀;至於在地上所得著的任何榮耀,也只是曇花一現,實在是無法與神永恆的榮耀相比!如同假鑽在真讚面前相形失色的感覺是一樣的。人會落在如此光景的原因:是罪!罪,既是造成人無法與神的榮耀有關,並且其結局是沈淪,就是落在永刑的裡面。神是愛,祂愛世人,不會因世人的悖逆,就採取捨棄的手段,另造新的。因此神要在人的舊造上,用祂的大能將其轉化為新造,這是何等大的工程!因為這轉化的過程,包括了對付罪,除去舊造,賜予新生命,使人成為新造。雖然工程浩大,神卻展現了無比的慈愛,從計畫以致於完成,一切的過程,不是建立在人的努力之上,而是成就在這完全人,就是耶穌基督的身上!耶穌基督,是以完全順服神旨意的方式,成全了這工。所以,神的救贖計畫,不僅僅是使人脫離罪的桎梏,更重要的就是恢復起初原有的榮耀。
 耶穌基督,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支派的獅子,大衛的子孫;祂的設立早在創世之前就已立定,並且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中,就已見神計畫的輪廓了:馬太福音是從王的角度來看耶穌的;在第一章1到16節,是記載了從亞伯拉罕至基督,共四十二代;“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太 1:17)這三個段落的起始,就已顯明神救贖計畫的綱要。首先是亞伯拉罕,他代表蒙召、順服,與信,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 4:3)(創15:6)但是亞伯拉罕並不完全,他有許多的軟弱之處;所以,他並非完成神救贖計畫的人選。至於以撒,雖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以撒也有軟弱之處;所以,以撒也非神眼中成全祂救贖計畫的人選。第二個十四代的開始就是大衛;他是以色列人引以為傲的人。大衛從年少就尋求神,雖然受膏,卻不因此而驕傲,反而處處顯得敬畏神,就點顯在逼迫他的前受膏者掃羅的身上。然而,大衛卻因著不儆醒,以致於犯了神的兩大誡命:不可殺人與不可姦淫。但神卻仍然稱大衛為合乎祂心意的人,其原因乃是大衛立刻的悔改認罪,當然神也讓他付出四個兒子生命的代價,在這事上顯明了神的公義與慈愛。當然大衛不能成為神救贖計畫執行人選。第三個十四代,所看見的就是以色列人因著悖逆而被擄,這是神慈愛的管教;所以,他們在神的應許:被擄七十年後得以歸回;然而,歸回的僅是餘數而已。至此,已經勾勒出神救贖計畫的輪廓。神不希望人因罪落在永刑裡,因而有了救贖計畫;在歷世歷代中,神尋找這計畫的執行者,最後只有基督符合這條件;而耶穌將以自己的生命來完成。耶穌從出生以致於釘死在十字架上,都表現出完全順服天父旨意,並且這些都是經過神審視過的。除此,耶穌雖然是“那木匠”,卻顯出先知、祭司與君王的尊榮;祂不是自己要得榮耀,而是單單榮耀神。當“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約 19:30)耶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 2:8)罪既在祂身上無功效,因此可以藉著祂的死,打破世人罪的桎梏。耶穌基督完成了神救贖的計畫,“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 2:9~11)同時因著神使耶穌的復活,使天國的福音完全了。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 4:25)天國福音,在耶穌基督完全的順服中得以成全,顯明了神的憐憫、慈愛與恩典。然而,歸回的僅是餘數!所以,當我們一方面效法基督學習順服,一方面傳揚福音,雖然所傳的信的不多,但願意接受的不僅得救、得生命,更與神的榮耀有分。“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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