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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復活後的四十天(三)向聚會中的門徒顯現

王伯熙弟兄   •    2022-04-24

信息摘要:

讀經:約翰福音20:19~29
耶穌復活後在地上行走四十天,並且在這四十天教導門徒神國的事,訓練門徒,裝備他們,使他們得以接受大使命的託付,傳揚神國的福音直到地極。復活後,耶穌首先向馬利亞顯現,後來向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顯現,當天晚上又在門徒的聚會中向他們顯現,八日之後,又再主日向他們眾人顯現。
一、第一個主日晚上
復活的主帶來平安:正當門徒懼怕猶太人,偷偷地關起門來聚會時,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中間。復活後的耶穌,超越一切的時空限制。耶穌一見到門徒,就說:願你們平安。當亞當墮落後,人就失去了平安。因為人與神之間出現了問題,我們躲避神的面,不敢坦然相見;也因著和神之間出了問題,人與人之間不再有和諧與信任。這就是今天人類的光景。丈夫和妻子之間彼此埋怨,弟兄姐妹也是彼此摩擦,不能相容。耶穌來,要把平安賜給我們,讓我們與神和好,並把我們的生命和家庭都帶進和平裡,也讓個人與鄰舍有和諧的關係。
主的傷痕:復活的主站在門徒當中,把手和肋旁指給門徒看。他的手上有釘十字架的釘痕,他的肋旁有槍傷。每次當我們到主面前見主面,都要來看看他的釘痕和槍傷。門徒一看見主的時候,可能還認不出他來,因為復活後的基督極其榮耀,變了形象。當耶穌給門徒看他的手和肋旁,門徒就喜樂了!因為憑著耶穌的傷痕,我們就認出那是為我們捨命流血的主!「看從他頭,他腳,他手!憂情慈愛和血而流!」每一次我們擘餅的時候,我們要來看耶穌的傷痕,耶穌十字架的大愛要充滿我們的心。如果我們真是看見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的傷害,我們就甘願跟隨耶穌奔走十字架的道路。耶穌為我們受了鞭傷,我們呢?我們是否保護自己,愛惜自己,到處受表揚和讚美,卻沒有一點傷痕。因著耶穌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也當彼此赦免。因著耶穌捨命的大愛,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復活的基督賜下新的使命和權柄:耶穌告訴門徒,父怎樣差遣了他,他也照樣差遣門徒。不但如此,耶穌向門徒吹一口氣,説,你們受聖靈。我們不但是靠著天然的氣息活著,更是藉著聖靈而得著重生,在新造裡過生活。耶穌也給門徒赦罪的權柄,告訴他們:「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3)這不是代表某個基督徒有權柄憑著自己的喜好赦免人的罪,和定人的罪,耶穌乃是將權柄賜給教會。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基督地上的代表和彰顯,教會有赦罪和定罪的權柄。
二、再一個主日的晚上
當主耶穌在復活的當天晚上向門徒顯現,多馬並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多馬不僅僅是錯過一個聚會,他錯過了與復活的主相遇的機會。多馬不信主耶穌復活並向門徒顯現,他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20:25)。從前我們都是憑著眼見而活,做判斷也是憑著眼見。然而,耶穌教導門徒,那沒有看見就相信的人,有福了!為什麼神稱亞伯拉罕為義呢?為什麼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神在亞伯拉罕還沒有後裔時,應許他的後裔將會有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神怎麼說,他就怎麼相信。世人在意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世界,但我們這些蒙神拯救的人,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所在意的是永恆,盼望的是屬天的事。我們不再憑著外貌認耶穌,我們雖然沒有見過衪,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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