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靠聖靈而行

Pastor Paul   •      翻译:Ashley Tan   •    2012-03-04

信息摘要:
靠 聖 靈 而 行 Pastor Paul 讀經: 加拉太書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在這裡有兩種行事的方式,一種就是一般人常使用的:天然;另外一種,就是靠聖靈行事。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2:4,〝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靠天然(就是〝己〞)與聖靈而行,兩種的差別是什麼?在天然裡面,人行事的依據就是聰明、知識、經驗與能力,所高舉的無非是〝己〞。高舉〝己〞的結果,就是按己意而行,有時會落到偏行己路的光景。從主耶穌揀選十二門徒時,我們可以學習到什麼是按著聖靈意思而行。主的十二個門徒中,多半都是捕魚的、稅吏,都是在人看來知識水平不高的,偶而有一兩位真以色列人,已經相當稀奇了。然而,聖靈在這班人身上所做的工(徒2),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使他們全然改變。這樣我們就明白,不是在乎人的揀選,乃是在乎神的大能。另外,屬天的事常與人的天然相反,人無法以自己的智慧去領會、明白神的作為。以說方言為例,方言,是裡面的靈與主以自己的言語交通。倘若,以硬是要用人的方式學習去說,或是分析;所帶來的影響與結果是大的!可能你自己跌倒了,也許使別人也絆跌了。另一個例子:永生,人的思想只會聯想到永遠。然而,永生,乃是與神有關,不僅僅是永遠這件〝小事〞而已。憑著人的頭腦不能領會,必須憑著〝信〞!〝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順著聖靈而行,必須有根有基。這根基就是主耶穌基督與祂的話(林前3:11)。耶穌,並不是在新約馬太福音才出現的,而是在創世之前,祂已經存在!在舊約時期,神賜下十誡,從歷世歷代人的作為來看,靠天然無法遵守神的誡命。神的律法雖好,卻不能使人成聖,似乎成為一個重擔。到了新約時期,耶穌基督來。祂成就神一切公義的要求,揹去了人一切的重擔,使凡信靠祂的人,都能在祂裡面活出真律法。這就是福音!福音,就是Good News。因著這福音,我們可勝過撒但一切的控告,或是從自己來的定罪。在基督裡,不再看自己。因為,這個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施洗約翰曾經看到耶穌說了這麼一句話:〝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真福音是從耶穌基督來的,我們因信領受了。如今,在基督裡,沒有任何人可以定我們的罪了!或許有人說,既得了自由,就可以無所忌憚,任意而行了。說這話的人,是不認識基督所賜的生命,祂所賜給我們的是不知罪的生命。既然不知罪,又如何會去犯罪呢。有一個比喻讓我們更明瞭:罪的生活如同在泥淖裡打滾,這時你會在乎多一塊污泥的沾染嗎?倘若,你起來清洗乾淨了,這時有一點污泥想要粘在你身上,你會相當在乎的。在基督裡賜給我們聖靈,使我們有能力勝過罪的引誘!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 9:23~24)這裡提到三項: 1. 慈愛:是神的恩典,原本不屬於我們的。 2. 公平:罪,必須付出代價對付的。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罪的贖價,成全了神的公平。 3. 公義:因著耶穌我們得以稱義。 如此看來,人真的沒有可以自誇的,都在基督裡成就了。然而,福音不僅於此,〝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羅5:17)感謝主,祂不僅賜給我們一個稱義的把握,同時還給了我們作王的生命。因此,我在回到加拉太書5: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讓聖靈成全祂的榮耀工作,在最卑微的小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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