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新造的人

李樾姊妹   •    2023-12-31

信息摘要:

讀經:哥林多後書五14-17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是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4-17)
一,舊事已過:
 1,人的犯罪和無法自拔:
   亞當、夏娃沒有聽從神的吩咐,想如神一樣,可以分辨善惡,導致他們墮落、犯罪。亞當犯罪以後,人的靈向著神是死的,與神的交通斷絕。天然人裏面的欲望永遠無法填滿,靠著自己難以控制。在不知不覺中愈陷愈深,甚至變得貪戀、嫉妒,使人落入試探,犯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3-15) 違背神的命令就是罪。全人類都犯罪墮落,偏行己路。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全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符合神聖潔的標準。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 律法的頒布,使人認識神聖潔、公義的標準,也使人認識自己的敗壞、罪惡。律法原是叫人知罪,沒有一個人可以靠遵行律法得以在神面前被稱爲義。罪的工價就是死。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2. 神的拯救:
   律法使人知罪,也讓人明白靠著自己永遠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在這樣悲慘、無望的光景中,神向人啟示祂唯一的道路—基督耶穌。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3、24) 這是神爲人預備的唯一一條歸回天家的道路。基督就是道路。祂為拯救我們,道成肉身。祂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流血、舍命,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引導我們歸回天父的家中。只有藉著基督,人才可能認識神,才能得著神所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約一12、13)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2-26)
二,重生新造 :
 人憑著肉體不可能認識基督,唯有藉著聖靈的光照,認罪悔改,相信基督為救主,與基督同釘、同死、同埋葬,才能藉著聖靈重生,得以恢復與神的關系,得著在基督裡屬靈的新生命。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5、6)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7、8) 與基督聯合,將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屬於舊造、屬肉體的生命,一切敗壞的性情已經除去,釘在十字架上。我們重生得著新生命,乃要常常住在主裏,與主聯合,得著生命的供應。在基督裏,就是要不斷住在主裏面。正如主耶穌在世時教導我們:“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4、5) 重生是一個嶄新的新生命,得與神的性情有份,與神的生命相聯,享受神生命的供應。神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新生命已經在我們裏面,才能從我們身上彰顯出神的聖潔和公義的性情。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掃羅被立為王,並不是神的旨意。只因以色列人求立一個王,為要“像列國一樣。”神在這裏說得很清楚。“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 “這不是割麥子的時候嗎?我求告耶和華,祂必打雷降雨,使你們又知道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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