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

 

恩免

王伯熙弟兄   •    2025-01-26

信息摘要:

讀經:路加福音7:36-50
路加福音第七章中,有兩個人用兩種不同的方式接待耶穌。一個是法利賽人西門,他是個注重行為道德的宗教人士。法利賽人擁有高尚宗教信仰的人,他們看重自己的好行為,但卻不認識主的救恩。雖然西門請耶穌到他家吃飯,耶穌也與他一同坐席;然而,他活在宗教儀式裡,沒有看見主的作為,沒有經歷過恩典,沒有嘗過主愛(路7:36)。
這段故事中的另一個接待耶穌的人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路7:28)。頭髮是女人的榮耀,她甘願將自己的榮耀放在主的腳前。她不僅看見主的尊貴榮耀,並且甘願在主面前卑微自己,又用嘴親耶穌的腳,並把香膏抹上。這象徵著她將主在她身上的恩典和馨香之氣獻在主的面前,顯明這一切的榮耀都屬於主,而非自己。一個被主對付過的生命,會以全然的敬拜與降服獻給主。今天在地上,有一群人走著抹大拉馬利亞的路。每一個被主的愛摸著的人,都會因為享受到主的甜美而流淚或歡笑。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 7:50)
在耶穌的一個比喻裡,提到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稅吏,同時進到聖殿禱告。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耶穌說,這稅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法利賽人活在宗教的儀式裡,他們僅僅注重外表的行為,耶穌告訴我們這是一種自義的表現,但在神面前卻是沒有價值的。在教會裡,有些人雖然經常參加聚會,但從未感受到神的愛,心門沒有被打開,無法享受到主的愛。他們甚至不信主,卻依然習慣性地參加宗教活動。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欠了還不清的罪債。然而,我們是否看見耶穌為我們的罪付上極重無比的代價,是否知道我們得的救恩多麼寶貴?還是我們如同法利賽人,只看見自己的好,自己的義,自己的良善,自己的付出?若是這樣,我們就不能像抹大拉的馬利亞嘗到恩免的滋味,真正的發自內心流露出對神的愛。耶穌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 7:47)盼望我們都能在聖靈的光照下,看見自己的敗壞與不潔,被聖靈引導到十字架下,被主的寶血潔淨。耶穌基督愛罪人,為罪人捨命,並且住在人的心裡。一個人越是經歷主的赦免,越能嘗到主的恩典,對主的愛也就越多。
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活在撒但的權勢之下,七個鬼附在她身上,被鬼控制。然而,她最終經歷到主的恩典,主將鬼趕出去,使她得著釋放。不論耶穌到哪裡,她都專心跟隨,甚至一直跟隨到十字架下。主耶穌復活後,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而不是其他門徒。抹大拉的馬利亞因享受到主的赦免,而生發出愛的回應。願我們都能在主的愛中得著赦免,進到祂的愛的交通裡,並以生命回應祂的恩典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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