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的心为心--在謙卑與順服中建造教會
李樾姊妹 • 2025-09-28
信息摘要:
讀經:腓立比書二1-11
一、在基督裡:合一的根基
「所以,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腓二1、2)
感謝神!凡蒙恩得救,因基督寶血得贖,藉著聖靈重生的人,都是神的兒女,在基督裡成為一家人。我們在基督裡合一,並不是要求我們在每件事上都看法一致,而是要在基督裡同心合意,朝著共同的屬靈目標同行,彼此相愛、互相扶持。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不可結黨,我們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乃要專心思想神的事。對聖靈的感動保持敏銳,彼此安慰、彼此交通、彼此幫助,使神的心得著喜悅。
二、真正的建造:以基督的心為心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在教會中,我們常常渴望看見合一、復興與建造。然而,教會真正的更新與建造,不能僅靠外在的制度或規劃,也不是逃避問題、掩蓋矛盾來維繫和平。真正能帶來教會復興與建造的,是「以基督的心為心」。教會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方法,而是更多像基督的生命,讓基督耶稣的心思成為我們的心思。
三,基督的心是「謙卑、柔和、順服」的心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1. 謙卑:基督降卑的樣式
基督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擁有相同的榮耀與尊貴,祂就是神。然而,因著愛父的心,也因著對我們的愛,祂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成就奇妙的救贖計畫。祂「虛己」,不是失去神性,而是自願放下祂作為神的榮耀與權利,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並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這是謙卑,也是對天父完全的順服。
神已經將新生命賜給我們——重生的新心與新靈,使我們能愛祂、順服祂,按祂的心意而活。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三十六26、27)
因此,我們要切切保守我们的心,效法基督,放下自己,讓神在我們個人和教會中真正掌權。「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2. 柔和:節制的力量
「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30)
基督的柔和,並不是軟弱,也不是退讓或妥協。祂擁有權柄與能力,卻選擇節制自己,用愛心待人。我們應當與祂同負一軛,以愛心、忍耐和恩慈持守神的道。這樣的柔和,是出於對神的敬畏與對人的憐憫,是聖靈所結的果子,更是活出基督生命的真實見證。
3. 順服: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
耶穌一生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祂從不憑己意行事,而是全然依靠、全然順從天父的帶領。即使在面對十字架、極大痛苦的時刻,祂仍然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
順服不是容易的功課,但若我們真要「以基督的心為心」,就必須學習放下自己、信靠神的計畫、願意在每個處境中聽從聖靈的引導,遵行神的心意。
四、回应基督,活出救恩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我們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乃是靠著神的恩典與大能。願神在我們心裡動工,使我們甘心回應祂的帶領,並靠著祂的大能完成祂所託付的旨意。我們所要做的,是順服祂的感動,放下自己,讓基督在我們的生命和教會中居首位。倚靠祂的能力,以基督的心為心,去愛人、服事人。當我們真實地活出謙卑、溫柔與順服的生命,不僅是個人屬靈的成長與得勝,更是教會的復興與見證。
願我們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同心合意建造合神心意、榮耀祂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