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主的人—活出榮耀神的生命
李樾姊妹 • 2026-09-20
信息摘要:
讀經:哥林多前書六1-20
一,屬主的人,要活出基督的樣式(6:1–8節)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哥林多前書 6:2-3)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哥林多前書 6:7)
保羅處理教會中弟兄姊妹彼此爭訟的問題,關心的不只是「打官司」,更是教會應當如何彼此相待。屬主的人,不應照著世界的方式,只顧自己的利益,而要讓基督的生命成為彼此相待的準則。
即使受到虧損,也願意為著基督的緣故放下自己的權益,活出基督的樣式。因為我們是屬基督的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不要讓世界決定我們怎樣彼此相待,而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 9:23)
二,屬主的人,不讓罪作生命的主人(6:9–14節)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 6:11)
基督徒不是從來沒有犯罪的人,而是從前被罪捆綁,如今在基督裡生命被改變的人。從前,我們被罪捆綁,隨從自己的慾望,活在罪的權勢之下;如今,我們已經在基督裡被洗淨、成聖、稱義,成為屬基督的人。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17)
基督已經接納我們、洗淨我們,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因此我們不再讓罪決定我們怎樣生活。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 6:12)
基督徒的自由,不是任意妄為、隨心所欲,而是不再被罪轄制,靠著基督選擇討神喜悅的生活。
三,屬主的人,在身體上榮耀神(6:15–20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 6:19–20)
我們的思想、情感、身體、時間、金錢、婚姻、工作、娛樂,整個人都屬於主。我們的身體不是自己的,乃是聖靈的殿。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 8:6)
所以,真正的敬拜不只是口裡讚美神,更是在每天的生活中,用我們的身體、選擇和行為來榮耀祂。因為基督用重價買贖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屬於主的人。
感謝神!我們是屬主的人,是基督寶血重價所買贖的,因此,我們不再讓世界、罪或自己作生命的主人,而是讓基督作主,在每天的生活中榮耀祂!感謝讚美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