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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活水 

6月22日 經節 

列 王 記 下 3:1-4:17

使 徒 行 傳 14:8-28

詩 篇 140:1-13

箴 言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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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es 4-5:31; Luke 22:35-53; Psalm 94:1-23; Proverbs 14:3-4
 “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 22:52~53)
 黑暗真的掌權了嗎?當然不是!因為是神在掌權!難道耶穌這話有誤?當然也不是!必須從祂這話的此處來看,“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祂這話意味著,此時黑暗掌權是暫時的;雖說是人的時候,卻仍在神的定意之中!因為神定意將耶穌壓傷,正應了以賽亞書 53:10所說,“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因此看似耶穌所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罷!…”(路 22:51)但實際上是顯出這班人內裡黑暗真實的光景!因為耶穌是真光。雖然,“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 1:5)但神藉著讓“黑暗掌權”,使黑暗來就光了!其結果,就是顯明個人內裡黑暗與軟弱。單從此時這班人中得見:賣主的加略人猶大,其賣主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不認同耶穌的價值觀。其實他被錢財所惑,不自知!雖然耶穌將錢囊交給他的管理,但加略人猶大常取其中所存的(約 12:6)。約翰毫不掩飾的說“他是個賊”。可惜加略人猶大自始至終都不如此覺得。甚至連耶穌給他悔改的最後機會,他也錯失了。另外,就是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在黑暗裡的光景自然不在話下!若是行事有理,他們就不會趁著黑夜帶人來捉拿耶穌了。往後還要看到他們更醜陋的面目。因此,雖說是黑暗掌權了,倒不如說,黑暗失去了其有利的地位!因為“暗中”才是他們可佈之處。然而,神藉著耶穌基督將黑暗與一切在黑暗裡的人事物完全暴露出來。這就是真光的果效!當然神的目的並非令這些被暴露出來者被人看笑話的,而是給予他們認清自我,並能抓住神賜與的機會,出黑暗入光明!
 對於今日神兒女的啟發,既已蒙恩、得光照,雖在真光中看見自己的已知與未知的軟弱,就當靠主來對付這等的不堪。當然不是在原有的天然老我上做修飾,而是靠著聖靈的能力與基督內住的生命、捨己!因此,不是因看見自己的不堪而有所下沉,倒要因著有此的看見而慶幸有什麼該靠主捨去的,以便得著神預備那上好的,這就是真光光照的目的!

  DavidLi   •   2024年4月25日,11:4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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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es 2:10-3:31; Luke 22:14-34; Psalm 92-93:5; Proverbs 14:1-2
 一般人憑著眼見尋求或信靠神,雖是人之常情;但如此出於人天然生命的緣故;所以對神的尋求與認識,也僅僅停於外面可見的事物之上,並常以所得的好處作為蒙福的依據。 但是人們常常忘記神的祝福,不僅僅是外面可見的事物,那屬天的祝福要遠遠超過屬世的一切,這是最美的福份,不是憑眼見,乃是靠信心來領受的。然而能夠向神求告,必須先信祂,而信必須靠著聽見,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0:14所說,“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雖然保羅這裡所說的是指著傳天國的福音,卻也點出以色列人在士師記所呈現的問題,“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去叩拜別 神,就是四圍列國的 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士 2:10~13)此時以色列新一代已興起,而上一代人又沒有好好將耶和華神在他們身上所行的大能傳承下去;加上他們沒有照著神的吩咐,將那地的迦南人趕逐盡淨,以致於成為這一代人的網羅。當然他們受誘惑是為著得點好處,這自然是這些偶像或拜偶像者的作為!當人面向這些誘惑時,實際上就已經背對著神了,若是沒有及時的導正,就會漸漸地遠離、甚至背離神!而這時的以色列人就是淪落到這個背離神的光景之中,以致於惹動神的怒氣。雖然神的怒氣是如此被激動,向著以色列人發作,但祂總不使他們到滅絕的地步,“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士 2:16)士師記,就是看到神在以色列人遭逼迫而呼求祂時,興起士師拯救他們!雖然逼迫之事的發生並非全面性,但在神眼中,以色列是一體的,各個支派都是這身體的一部份;所以,一個區域性受逼迫,影響的就是整個身體!對於未趕除的迦南各族,難道神不把他們一下子滅絕的原因,是關呼祂美意的;這要從神所看重的來看,“…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可以完全說明神的心意!神對此時以色列民的作為,“…他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士 2:20~23)神的用意,並非要苦待以色列人,反而是想藉此訓練這代以色列人認識神的作為,得以歸回到敬畏神的正常光景。(士3:1~4)
 神的工作從未停歇!昔日做在以色列人身上,今日更擴而大之,做在所有神兒女的身上;然而,今日使我們更蒙恩的是,祂先將自己的生命分賜給我們,有約為證,並且有立約的標記!正如主耶穌在逾越節最後的晚餐時所行,“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踰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 22:15~20)今日得以成為神兒女,就是在這新約之下所成就的。至於人所憑藉的信,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之上!雖然現今屬世的誘惑不曾停歇,甚至有更加猖狂的趨勢,但神兒女面對這些試探時,不再是以個人的天然血氣去面對,而是在基督裡,信心建立在基督根基之上,除了將自己的天然血氣對付之外,更美地是,內住基督生命的活出,成為神榮耀的見證。

  DavidLi   •   2024年4月24日,11:1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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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ges 1-2:9; Luke 21:29-22:13; Psalm 90-91:16; Proverbs 13:24-25
 “耶穌又設比喻對他們說:你們看無花果樹和各樣的樹;他發芽的時候,你們一看見,自然曉得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些事漸漸的成就,也該曉得神的國近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 21:29~36)
 在耶穌話語中提醒我們當留意的事:神的國、與站在人子面前。其實這兩件事是同一件事,就是我們以甚麼樣狀態站在祂的面前!當然我們不貪食、不醉酒,但今生的思慮恐怕是神兒女面對最大的問題所在!只要人生在世,今生的思慮是避免不了的;然而,會不會累住我們的心,這才是關鍵!要防止我們這情況發生,切忌用自己的方法,而是轉向基督,切切尋求祂,這是我們當謹慎的!因為當這些思慮達到累住我們的心時,恐怕我們已經身陷在屬世混亂的漩渦之中、心亂如麻了。此時能夠救拔我們脫離這困境的,不是憑自己的天然血氣,而是靠聖靈的能力!至於從新得力的秘訣,就在於仰望耶穌!唯有眼目不看這世事的紛擾上,才有從其中脫困的可能;當眼目轉向、注目耶穌時,心就先得平靜了。一旦心安定,就能聆聽到聖靈微小的聲音!既聽到而遵循,不僅能脫困,還能夠將所有問題完全的解決。至於解決的方式,絕不是逃避,而是面對、並勝過。屬靈的生命長進的原則,就依此律!  
 短暫與永恆,其交集點只在於短暫的剎那。人生短暫,“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 90:10)或說人生苦短;然而這短暫的時間裡,卻能與神發生的關係,這是神的恩典!至於神的永恆,“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 90:2)如此看來人是如此的渺小,生命也是在轉瞬之間,“你使人歸於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你叫他們如水沖去;他們如睡一覺。早晨,他們如生長的草,早晨發芽生長,晚上割下枯乾。”(詩 90:3~6)感謝神,祂預備了恩典,使我們得在基督裡,不僅能與祂永恆發生關係,更能連於祂的永恆!因此,生命也從短暫的瞬息,變成了持續的永生!並且,不是生命的變化,而是生命本質的改變!故此我們可以如摩西的祈禱一般,“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詩 90:1)

  DavidLi   •   2024年4月23日,11:1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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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24:1-33; Luke 21:1-28; Psalm 89:38-52; Proverbs 13:20-23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的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 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 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 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 24:14~15)雖然這是神藉著約書亞的口,在示劍向以色列宣告的一段話,卻也是對所有神兒女說的!敬畏與事奉,是蒙神祝福的秘訣,也是唯一的途徑!而這兩者可以歸納成一句話:完全遵行天父的話語行!也許對神兒女是老生常談,但真正做到的迄今惟有一人!那就是耶穌基督。也可如此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因為,只要人活在天然裡,就無法絕對地誠心實意的事奉神,更不用說是完全敬畏神。人總會憑著自己的眼目與私慾來衡量臨到的所有人事物;因此,只要有一點人的意念,就難完全順服聖靈的帶領!縱使憑著人的頭腦,無論是如何的聰明,都無法參透神的旨意與作為!關於此,單從耶穌受洗後,受聖靈引導到曠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試探來看;若是我們是耶穌,頭腦總會存著疑問,為甚麼聖靈會如此行?難道是天父的旨意嗎?若是在聖靈的引導下,應該不會遇見試探吧!然而,主耶穌在這事上沒有多說一句話,也沒有任何質疑之處。縱使祂面對魔鬼撒但的三種試探,主耶穌只用一句話,還不是自己的話,而是引用經上的話,就是神的話,勝過撒但一切的試探!神話語的大能,主耶穌讓我們在此見識到了!所以,要能做到完全敬畏神,誠心實意的事奉祂,惟在基督裡!其實這也是神的定意。惟有如此才能完全順服聖靈的帶領,沒有人的意念,只見神的作為;所成的,就是神榮耀彰顯的見證!
 若要在基督裡,就必先跟從祂!至於如何跟從主?耶穌以明明說了,“…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 9:23)十字架,原是主耶穌在其上對付了世人罪之處;如今,對我們仍有果效,藉這十字架我們可以完全對付自己的天然血氣,將“老我”釘在其上!“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羅 6:5~8)關乎信,以致於信了!換言之,就是在捨己的過程中經歷基督生命的活出。若不如此,就會如以色列人這裡的回答一樣,“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 神;因耶和華─我們的 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 神。”(書 24:16~18)但約書亞卻說:“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 神,是忌邪的 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書 24:19)當然我們知道後續的發展;以色列人雖信誓旦旦,但不多幾時,就露出本相,顯出混亂的光景,這就是士師記中所呈現的。若不藉著基督一心向神,我們也會如此的顯露出內心是如此的黑暗!因此,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 6:14說的好,“加 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DavidLi   •   2024年4月22日,11:2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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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22:21-23:16; Luke 20:27-47; Psalm 89:14-37; Proverbs 13:17-19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 20:34~36)
 “這世界”、與“那世界”和“從死裡復活”是兩種境界,也可說是兩種國度,是屬地與屬天的分別。原本這世界就包括在那世界的裡面,但卻沒有相通的管道可以去到那世界;換句話說,今世之子永遠無法變成光明之子。因此,無法以屬世的所知來揣度屬天的實際。所以,撒都該人不信復活的事,卻問復活的問題,除了他們的無知之外,主要的是動機不純!雖然如此,但耶穌的回答,仍以屬天的實際與他們所遵從的摩西所寫的回答他們,“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路 20:37)祂在此闡述了一個事實,“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裡(那裡:或作看來),人都是活的。”(路 20:38)人如何能到神的面前?因著信、並靠著神的恩!感謝神,如今因著耶穌基督,祂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為今世之子帶來一線曙光;是真光的照亮,也是衝破死亡黑暗、進入永生的期盼(約12:46);“從死裡復活”不再是遙遠的神話,卻是將成的實際;完全體現在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釘死十字架上後,三日復活!這是依循天父的定意,同時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更彰顯了天父的慈愛;因為“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 89:14)耶穌基督,就是立於這公義的根基上,將神的慈愛向萬物顯明了!與此同時更證明了神的信實!祂不但是這條又新又活的道路,更是神的恩典的顯明!
 神的恩典,不僅僅使我們在基督裡得永生,同時也使我們的身份從罪的奴僕變成神的兒子!因為在基督裡的人都是死而復活的,“…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20:36)所以,沒有人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面前,唯有神的兒子能夠如此地來到天父面前!基督復活生命既已內住,我們就應當以此生命的眼目來看這世界,就是在所處的環境中,活出光明之子的樣式,就是效法基督,活出祂的樣式,成為世上的鹽與光(太5:13~14)。

  DavidLi   •   2024年4月21日,11:3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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